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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性饑渴的女人,性伴侶现在有8個,但我仍然在渴望新的外遇的出現

如果不是因為婚姻悲劇,我不可能擁有現在的生活方式。結婚前我和男友便發生了性關係,那以後我便發現我們之間很不合適,但是因為有了性,我認為自己不應該離開他,便結婚了。可見我那時是將貞操看得很重的。

我和丈夫是自由戀愛,他是我的第一個男友。

婚姻悲劇決定了我的變化。

結婚後不久,丈夫便有外遇了,那是他單位的一個同事。這種事情,第一個知道的是妻子,最後一個承認的也是妻子。我不敢承認和面對。同他談過,他也否認,說只是好同事。

就是在這種背景下,我還決定要孩子。我需要孩子來拯救家庭,為「壓艙」。但這並沒有達到目的,丈夫和那個女孩子一直偷偷在一起。

有一天我回家早,在家裡堵上了他們。門反鎖著,我狠敲,開門的丈夫只穿一條三角內褲,那個女孩子在場。我讓他們做出解釋,他說自己病了,她來送單位的文件。

那個女孩子單身,他們好像也很相愛,但很奇怪的是,丈夫一直沒有提出過離婚,也一直沒有承認他們之間的關係。但在那個小城,這似乎已不是秘密。我仍然不敢承認和面對。

後來丈夫和那個女孩子一起辭了公職,到南方做生意。丈夫否認是和她一起去的,但他單位里的人都知道他們是一起去的。

我在想,就給他們幾年時間,他玩夠了,就會回家。

但我那段時間常一個人以淚洗面。

直到有一天,單位里的同事同我談起這事,我回到家哭得一塌糊塗,才給媽媽打電話,說自己很難受,請她過來一次。那天我對媽媽說了一切,媽媽說,我們也早就知道了,但不敢和你談,怕你更難受。

這之後不久我的孩子大病了一次,很危險,我為孩子擔心,又為婚姻所折磨,身心俱焚。一天晚上從一家醫院出來,趕往另一家醫院去打針,我們坐在人力三輪車上,那種車夫在後面的三輪車。路過火車道口時,明明很多人站在那裡等著,但我的心思很恍惚,仍一個勁兒地催那車夫快些蹬。人們都在對我們大聲喊:「火車!火車!」但已經來不及了,我們的三輪車沖了過去,卡在了火車道軌上,車頭一轉,抱著孩子的我正面對迎面駛來的機車。那是相當恐怖的一瞬間,我覺得車頭好高呀,我清楚地看到了機車司機的臉……幸好那是一輛當地運木柴的機車,速度比較慢,我將孩子拋了出去,我自己也一翻身摔了出去……我們母子平安,三輪車夫受了輕傷。

摔到地上的我抱著孩子痛哭著,哭了很久很久。一方面是因為害怕,另一方面也是因為覺得委屈,我一個人帶著孩子在這裡受罪,而丈夫卻和另一個女人在別處……

當天晚上姐姐來看我,我們抱頭痛哭,她說:都是那個男人整的你,你這是何必呢,差點兒把命丟了呀!

聽姐姐這樣說的那一瞬間,我忽然間好像把一切都看開了,我開始恨我的老公了。那之前我從來沒有恨過他。

新年丈夫回來了,幾天後又走了。我感覺自己對他的存在很淡漠了。

有一天姐姐問我:「你想怎麼辦呀?」我說,就當這婚姻不存在吧,我一個人帶孩子一年多了,也挺好的,我習慣一個人的生活了。姐姐說,可是你的婚姻存在著,別人如果想選擇你也受影響呀,你還是應該有新的婚姻。

我內心是嚮往婚姻的,看著別人的幸福家庭我十分羨慕。於是我決定離婚。找不到丈夫,同他在本地的父母聯繫,他們也沒有回應,我到法院起訴了,按法院的提示在報紙上登出啟示,六個月後丈夫沒有回應,離婚便自動生效了。

我讀中學的時候有二男二女四個好朋友,一個人生活後,我同他們的交往更頻繁了,我們常在一起玩。

一天其中一個男的來我家,我們聊婚姻、感情。那段時間我長以淚洗面,那天也哭了。他便安慰我。他走的時候,忽然說:「來,我抱抱你吧。」便來擁抱了我。那是我第一次和老公以外的男人有那樣的親密接觸,很不自然,很彆扭。

他到家後,我打電話過去,問:你為什麼要那樣?你什麼意思?

他說,你別說了,我一會兒過來。

那天,我們便發生了性關係。也是我的第一次出軌。第一次,可以說是離婚後寂寞與孤苦中需要安慰。

我將感情分為四等:愛,喜歡,感覺,感受。最低一級的是感受,像為了金錢而發生的性關係。

對於我生命中的這第二個男人,我並不喜歡。對他好感多一些,喜歡少一些,應該是介於感覺和感受之間吧。我們間同學、朋友的感覺更多一些。之所以同他上床,一方面是為

了渲泄自己的情緒,另一方面也有報復心理,要和老公以外的男人上床。我們之間的性不好,可能是因為不愛吧。

我們的關係持續了三個月,有一天做愛後他離開,我站在陽台上看著他的背影,忽然想:這份關係應該結束了。

後來我對他說要結束了,他問為什麼。我說,不為什麼。他說,你對我太殘酷了,這是兩個人的事情,你想要的時候就要,想結束的時候就結束嗎?我說,你得原諒我,你不能以正常人的標準來要求我。

我是想做賢妻良母的,但是,婚姻悲劇把一切都改變了。

我的第三個男人C是我單位的同事,一個小幹部,也結婚了。他一直喜歡和我開些有色情味道的玩笑,我很不好意思。直到今天我也不喜歡開色情玩笑,不喜歡把我和男人的關係和那個等同於一個檔次。

他曾請我一起玩,吃飯,看電影什麼的。有一天晚飯後他送我回家,要和我親熱,我把他推走了,我說,你醉了。轉天上班見到他,我很不好意思,說,你昨天醉了。他說,我沒有醉。

 

98年,我離婚後的第一個生日,是他為我過的。他請了很多人來參加我的生日晚餐,當著眾人的面很照顧我,他處理各種事情的能力很強,還送了禮物給我,那天我對他的印象很好。

轉天我請他吃飯,說是回報他,還叫上了和他特別好的一個年輕男同事。飯後,他說,我們到那個小伙子家坐坐吧。我想,反正是三個人,什麼都不會發生。到那個小伙子家後,我因為喝了酒很頭疼,便躺到床上休息。他對那個小伙子說,我和你姐說點兒事兒。那個小伙子就離開了。他走到我身邊,我一直在拒絕,但他那些天對我那麼好確實打動了我,就在半推半就中發生了性關係。

C後來對我講,他當時並不愛我,但認為和我在一起沒有危險,有些想占便宜的想法。「你當時如果拒絕了,我也就算了。」但他後來對我很有感情,這份感情持續了四五年的時間。

 

我同C在工作上合作得很好。生活中我對她也不錯,他到我那裡時,我給他家一般的溫暖,我那裡有他的拖鞋和睡衣,我會買衣服給他……有一段時間我曾以為自己愛上他了。他對我的感情始終不渝,他認為自己配不上我,我高不可攀。他也常出入我的朋友圈子,朋友們問我們之間的關係,我一直不承認是情人關係,因為我也覺得他配不上我,如果找情人,我應該找一個更高品位的。但我還是和他在一起,出於感動,出於他對我的經濟上的幫助,等等綜合的因素,但在思想上我一直沒有接受他。然D是我的一位女友介紹給我的。他的父母都是大學教授,他自己個子高高的,是我們鄰近城市一家報社的記者。我自幼喜愛文學。我的女友發現了他,知道這個男人是我喜歡的。便問他結婚了嗎,他說,結婚了,但你還是可以給我介紹女朋友呀。女友便將他的情況介紹給了我,一天約他到她家裡打牌,也打電話約我過去。也就是說,我們是被明確作為情人介紹到一起的。

剛見面的時候感覺並不好,但牌局散後,晚飯時聊天,他內心所蘊藏的東西都散發了出來,這讓我很吃驚。他也很吃驚,後來說沒有想到竟然會遇到一個這樣有頭腦的女人。

那天晚上他送我回家,我們談了很多。我說如果我和一個男人交往,並不想嫁給他,而想游離於他的家庭之外。我說愛一個人不會結婚,恨一個人才會結婚,……

 

我想:大多數人在結婚之前是相愛的,可是再好的愛情也禁不起平凡瑣碎生活的磨礪。愛情會慢慢消失,只有少數人會將愛情成功的轉化為親情。其他的人擁有的只是無盡的煩惱和分手的結局。愛情的保鮮是一個無法完成的任務,所以說愛一個人就不要嫁給他,那樣存在兩人之間的永遠是最美好的愛情。如果恨一個人就嫁給他好了,彼此的折磨。

那以後的一個星期,我們天天見面,我瘋狂地愛上了他。但一直拖到一個星期之後,我才同意和他上床,這是因為我不想因為太輕易上床而讓他看輕我。

我們在一起性愛十分好。

幾天後,報社派他去別的城市,他走了,一個星期沒有一點兒消息。我很痛苦,但也沒有給他打電話。在和男人的交往中,我從來都不會主動打電話給他們,即使是我特別想念這個人。那段時間我寫了很多日記,都是思念他的。

最痛苦的時候,我找到介紹我們認識的那個女孩子,她笑話我:「你幹嘛這麼認真呀,如果知道你這麼認真我就不給你介紹了。對男人嘴上要說在意,心裡要不在意。你修練的還不行呀。」

這件事給我上了一課,以此原則來對待事物,我就不會受傷害了。

十多天後他突然來了電話,說他一直在一個小村莊,即使站到牆上手機也沒有信號,他為此十分著急。我心中的某種東西被點燃了,我原諒了他。

那天,他晚上6點從所在的地方出來,一路上坐汽車換火車,在第二天早晨4點到了我家,然後,又在早晨8點鐘之前趕了回去。我們度過了激情澎湃的短短几個小時。

那以後,我們也總是三五個月才能見一面,每次見面他都要顛一夜的車來見我。

我從不給他打電話,我不想讓他知道我愛他,因為我擔心他不接受。但他每一次來電話的時候,我都會儘可能地多說一會兒,把我的想念告訴他。每次他來電話第一聲我就知道是他,但我會裝作沒有聽出來,反問:「你是哪位呀,我想不起來了……」

我曾對他說:「愛你恨你都可以,但我不能輸給你。無論是你想我或忘記我,我都會比你多一點。」

他是我心中永遠的痛。但有時我也會想:我到底是愛這個人,還是愛這件事本身?

和D在一起時,我同C仍保持著關係。C從一開始便覺察到了這件事,但我沒有承認。D告訴我,C曾給他打電話,問他對我能夠負責嗎?能夠對我好嗎?如果不能,就快點兒離開我。我認為C這件事做的太可笑了,一個大男人對自己妻子之外的一個女人怎麼會這樣呢,如果你受不了我同別人在一起,離開就是了,何必如何呢?

C說,D的存在讓他十分痛苦,他曾在我的樓下轉了整整一夜,受著嫉妒的折磨。他不會上樓來,因為我從來沒有給過他這種權利,他必須先給我打電話。極痛苦的時候,他去舞廳,勾上一個女的,發生了一夜情。他對我說:我不想幹這事,但你要把我逼瘋了。有一段時間他每天借酒澆愁。

C後來先到北京工作,到北京後還有一次偷偷坐火車回去看我,只住了一夜,轉天沒有回家,就又回北京了。

後來我對C承認了D的存在,說,你可以離開我。C說,我太痛苦了,你太自私了,你折磨我。

C到北京工作過一段時間後,又回到我們的小城,我對他的感覺已消褪得所余無幾。那時他在事業上很暗淡了,他很自卑,也不再能夠像以前那樣照顧我,更自覺配不上我。我們的關係就這樣越走越遠,到我一年前來北京的時候,雖然C也過來了,但我明確說明我們的關係徹底結束了,我再也不願意接受他。

我的又一個女友,介紹我認識了E,是作為婚姻對象介紹的,但當時我那女友同E已經上過床。我後來才知道這事,很不高興,覺得她不該如此。

E是一個大老闆。我當時對他有些感覺,另一方面也因為心裡有陰暗面,想和那女友爭強好勝。最終我和那個E上了床,E和我那女友的關係也斷了。但上床之後我發現自己對E找不到感覺,虛榮心,爭強好勝信支使我做了這一切。

F是一位處長,有家室。他很喜歡我,但我一點兒都無法接受他。他對我做出種種許諾:如果我作他的情人,他會給我買房子,給我錢。還請我到他的辦公室去,以示他對我的信任,他說:像我這種地位的人,如果不是很在意你,很信任你,怎麼可能領你來我的辦公室呢,我在單位的形象很重要呀。

朋友們都勸我,接受F,以換得寬裕的物質生活。在東北,女人,特別是離婚女人靠一個男人以獲得經濟幫助的情況十分常見。我終於說服自己接受了F,他也給了我很多錢,但是我只同他睡過兩次,就再也無法接受他了。和他在一起時,我整夜睡不著覺。我想我寧可不要錢,也不能同他在一起了。因為我實在對他一點兒感覺都沒有,只有感受,感受便是和錢連在一起的。

我以前與別的男人交往時,從沒有把感受作為最重要的,也就是從來沒有把得到錢作為一個首要目標,我不想把自己放得那麼低賤。這一次我試著去做了,但我做不到。我很難受,我離開了他。

最多的時候,我同DEF三個男人同時保持著性關係。

G,也就是我的第7個男人,是到北京後出現的。

我是一年前到北京的,到北京後我對自己的要求嚴格了。我覺得新的生活開始了,我給自己定的目標是找到一份婚姻,改變現在的生活方式,這份婚姻只是為了婚姻,可能與感情無關,對方年齡大些也沒有關係。

就在北京工作不久,單位里的一個比我小整整10歲的男孩子對我表示了好感。直到現在我也搞不清,他怎麼會喜歡我。他是一個很清秀的男孩子,我很喜歡他。他有一個同居女友。

一天晚上一起吃飯後,他送我回住處,說:既然我們彼此有好感,為何不為了好感而放縱自己呢?

他的話很打動我,我接受了他。這一方面在北京我很寂寞,沒有朋友,另一方面他也滿足了我的虛榮心,有一個比自己小10歲的情人總是一件讓女人很虛榮的事情。

我們都知道我們的關係不會有什麼結果。我對他界定過我們的關係:不要愛上對方。

我以前遇到的男人都比我年長,他們寵著我。現在輪到我寵著男人了,因為G比我年小。工作中,我也極力維護他。從他身上,我找回了自己已逝去的青春。

當我把身體給他之後,我內心也很依戀他。這是喜歡,不是愛。

我的第八個男人是網友,在網上聊了很長時間,後來又通電話,他的聲音很像D。我們就見面了,第一次見面便做愛了,可以說除了性沒有別的什麼。事後我說,不要再見了,不要再發生了。我們就再也沒有聯繫過。

第九個男人也是網友,在網上長期接觸,他知道我剛到北京,很關心我,還幫我找房子,這一切都讓我很感動。後來我們就經常見面,做愛。可以說,我現在同時和G,以及這個網上認識的男人保持著性關係。

在北京沒有朋友,寂寞與孤獨是我同網友們發生關係的主要原因。我的精神太孤獨了。在老家我也上網,但從來沒有交過網友。

我是單身,所以我沒有什麼可在意的。我不怕別人說三道四,也許他們背後說閒話,但這奈何不了我什麼,我根本不在意。

我和C的關係,原來單位的很多同事可能都看出來了。常有不同的男人來我家,鄰居可能也會知道,也會議論,但我從來沒有留意過他們的想法,至少也沒有人當著我的面說什麼。

其實,我覺得別人可能更多是羨慕我。在東北老家,離婚女人靠一個男人是很正常的,人們笑貧不笑娼。在東北,男人和女人的收入相差很大,不像北京的女人都很獨立。在東北一個離婚女人再帶一個孩子生活會很難,所以人們對離婚女人靠男人的情況都十分理解,認為這樣做要比不這樣做強得多。我單位有一個離婚女人,我的同學中也有二三位這樣的,她們也都靠男人,沒有誰會看輕她們。張愛玲說過,人們都罵狐狸精,其實心裡都想做狐狸精。

我覺得社會存在一種縱容和羨慕的心理,道德尺度在不斷變化,甚至連我父母這一代人也不會加以干涉了。所以有時我就會懷疑所謂的道德標準。

我和C先後到北京後,老闆是我們老家原公司的老闆,她知道一些我們的情況。她找我談過一次話,說你們的私生活我不管,但不要影響到工作。我向老闆明確地表了態。

其實,這家公司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如果兩個員工談戀愛,其中一個就必須離開。但因為我和C的情況很特殊,同老闆一起風雨里創業過來的,所以她能夠理解和寬容,否則是不行的。

我現在和公司里這個小伙子的事,老闆不知道,我也不能讓他知道,否則就完蛋了。不是說老闆會開除我們,但她至少會對我印象不好,會影響到我在單位的工作。但我同他的關係應該不會曝露,因為我們之間原本沒有多少情愛,不必格外在意也不會在公開場合帶出來。

至於一夜情,我想單位的人即使知道了也沒有關係,沒有人會管。特別是像我們這些做IT業的,更沒有人去關心別人的隱私。我也不擔心別人知道會小看我。

我的家人也沒有說過我,因為他們知道我不容易,我承受了多少痛苦他們也都知道。只有一次,因為姐姐那天找不到我,轉天同我說,我以為別人的老婆把你綁走了呢。

我覺得兩個城市還是存在本質的差別的,雖然我的私生活都不會受到干預。

在老家,人們會羨慕我的經濟,但背後可能會議論我。

但在北京,人們是真正的接受,沒有人會在背後議論我,人們根本不打聽和關心別人的事。

對於現實生活中的一切,似乎沒有太大的影響,我把自己的工作與情感分離開來,作為一個單身女人,我對生活有固定的目標。感情只是一種補充。我從來沒有想過要把自己的生活完全寄托在與男人的關係上。因為太不可靠了。而且事實證明這也是我的聰明之處。

從我自身來講,正面的影響只能說讓我更女性化了。成了一個讓男人很滿意的女人。

沒有迴避,與年輕的G的關係需要迴避,但也不刻意,因為在單位接觸原少。

如果沒有那麼深的感情,也就不需要刻意迴避。

肯定不是愛情,也不是性刺激,更多的是感覺,或者經濟的需要,排斥寂寞的需要。

我對那幾個喜歡我的男人說:我們在一起不要談愛情,這個世界上沒有愛情。

我說,男人都想尋花問柳,女人都想紅杏出牆。其實我更嚮往那種幸福的家庭生活,可惜這輩子可能永遠無法得到了,我便以嬉笑怒罵去嘲笑婚姻,這樣才會使自己更好受一些。

我曾說,我不願意作一個男人的情人,而願意作他的紅粉知己。紅粉知己對於一個男人來說,是除了他妻子之外最重要的女人,而性是在最次要的位置。

我曾標榜自己是愛情(好感)至上的,但經歷的太多了,感情就淡了。之所以和另一個男人上床,只是因為他是一個新的男人。

同G的關係中,三分之二是性,三分之一是我對他的喜歡。但是,如果沒有喜歡,我也不可能同他有性。

在一本評價張愛玲作品的書上看到這樣一句話:只有跳出傳統社會束縛的情慾女性才是真正的女性,才是這個情慾社會的主宰。在一次次嘗試不同的感情的同時,也在不斷完善著自已。

我總覺得自己是在以情渡人,但是卻渡不了自己。與我在一起的男人都會覺得我像一個可以溝通的心靈夥伴吧。但如果他們知道了自己的不唯一性,可能有人會接受有人不會接受。

不過有的時候,我認為自己的行為(同時幾名男人保持關係)也是對男權社會的一種嘲弄。

在大多數的時間裡,我同所有人一樣,符合大家的是非觀念。與大家的一樣的平凡,只有我自己知道有著怎樣一顆澎湃的心。

別的離婚女人靠男人,經濟好,我也會羨慕。

但是我受的教育與我自身的人生觀讓我雖不否定那種生活卻不能苟同。這也正是經過這麼多事情,還能給自己繼續的理由。我是不同的,如果只為了最低級的需要而同男人在一起的話,那與動物又何異?在感情上我認為自己是一個純粹的人。

我仍然在渴望新的外遇的出現,我從中得到了樂趣,這種關係帶給我青春,注入了新的活力。我覺得這也是能夠讓人上癮的。

不同的男人有不同的吸引力,我對交往本身有好奇和期待,不是直接針對性的。

性幻想沒有,無法接受多人在一起的性行為。

正如我前面所說,我現實化的生活一直在按著自己定的目標前進著。走入婚姻也是目標之一。我所有的性關係,不過是在我走入婚姻之前的一次次偶遇。其實有一個夢想,就是在走入無愛的婚姻之前,能夠擁有一次值得深深記憶的愛情。所以最後我會復歸傳統的家庭生活,但是我的經歷一定會對我產生影響,生活已經把我漂染的過於斑駁。能否因為責任、道義堅持下去,對我來說還是個未知數。不過我會盡力的。

我接觸的男人還都是比較單純的,沒有愛滋病的威脅。

和第八個男人,就是那個網友的一夜情我要求下戴了安全套。

那安全套是D用的,我偶然地從東北帶了過來。D一直要求戴安全套,他說這樣可以做的時間長一些,但我感覺他是怕我懷孕,雖然我帶了節育環。

為什麼你不認為是他擔心性病呢?

我想在這一點上他是相信我的,在我們交流中我是能感覺到。而且,我們也有過不採用的情況,所以這種擔心是不存在的。

如果我是在婚姻之內,我的觀念也很開放,可以接受別人有外遇,但我自己不可能有外遇。我說過,女人都想紅杏出牆,但真正做的不多。我那些好朋友,也都很開放,但她們在婚姻之中,便不會去有外遇。這是一個作妻子的責任問題,既然你是妻子,就要忠誠丈夫,這是種你的身份要求的。

您問男人不負責任?男人和動物差不多,他們在感情上同女人不具備可比性。

但經歷了這麼多事情之後,我的許多想法都變了。如果現在再結婚,我還會有男友,不會再忠誠婚姻,盡妻子之責了。我還保持著理想,但在實際生活中做不到了。

也許我的行為就是所謂的性自由的一種,但是說心裡話,我不反對但並不支持。如果有一個幸福溫暖的家庭讓我來選的話,我想我還會選家庭,儘管最後只剩下親情。這可能是由於女人心態決定的,在感情上女人始終是一個弱勢群體,總想尋求一種真愛。然後在性自由中你又會得到什麼呢?當然,如果你想要的是金錢,也許會達到目標。可又與動物有什麼區別呢?如果,你是一個有思想的人,那麼帶來的只是無盡的傷害。別人對自己的傷害,自己對自己的傷害。如一句話所說:夜夜都是春,而又夜夜不是春。再多的男人,又有哪一個是你可以擁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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